阳新一中退款17万元

2011-04-18 11:37:00 | 发布者: | 查看:403 | 评论:0 | 来自:
摘要
今年初,有学生家长在网上反映:阳新一中高一学生一学期要上交2845元(不包括学生的住宿费)。

  此事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阳新物价局联合教育局对阳新一中进行调查,如今,阳新一中已经向高一学生退还多收的17万余元费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阳新县物价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2月份,物价局根据县委书记刘圣华批示,在县教育局的配合下,对阳新一中高一收费情况进行调查。
  经阳新县教育、物价部门联合调查:2011年阳新一中高一上学期,加价收取资料费,多收12020.62元;抬高标准收取寒假作业本费,多收98670元;自立项目收费59904元;合计多收170594.62元。
  这位负责人称,2月21日,物价局向学校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目前阳新一中已经将多收的费用退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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