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港口城市,拥有78公里长江黄金水道。黄石于1950年8月建市,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湖北省最早设立的两个省辖市之一,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也是全国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被誉为“青铜古都”、“钢铁摇篮”、“水泥故乡”、“服装新城”、“劲酒之都”。 黄石市树为香樟树,市花为石榴花。
黄石地理区位优越,处在国家“十”字形一级发展轴线上,是全国53个重点港口城市和133个客货主枢纽城市之一。黄石城区襟江怀湖,依山傍水,拥有以被誉为“三楚第一山”的东方山为代表的“三山三湖”(东方山、西塞山、小雷山、磁湖、仙岛湖、大冶湖)等众多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于一体的风景名胜。市区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优良,连续多年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在340天左右,城市内湖磁湖被国家授予“全国水环境治理人居环境项目范例奖”。
黄石文化内容丰富,不仅有丰富的民间曲艺,石雕文化,饮食文化等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矿冶文化。黄石因矿立市,以冶兴市,矿冶文化上承殷商春秋战国,下启两汉唐宋元明清。源远流长的矿冶历史文化,铸就了黄石成为中国具有工业文明特殊职能的历史文化名城。
黄石人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新争先,铸造了“包容、创新、唯实、自强”的黄石精神。
目前,黄石市正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战略目标阔步迈进。
2015年3月,在新一轮的文化体制改革中,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成立。
目前,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旗下拥有新闻综合频道和新闻广播等多个电视频道、广播频率,以及黄石周刊、黄石声屏网、数字移动电视公司、传媒公司等传播平台。是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手段为一体的黄石地区主流媒体之一。
为塑造一流城市台的全新形象,打造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标识体系,全面提升品牌价值,黄石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全国有奖征集标识体系以及形象定位语设计、创作方案。
一、设计、创作内容
- “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LOGO)。
- 形象定位语。
二、设计、创作要求
总体要求:充分体现黄石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充分体现黄石市广播电视台传媒文化特质。
(一)台标标识(LOGO)体系
- 构图简洁、时尚大气、寓意明确、内涵积极,辨识度高。
- 作品必须原创,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 需包含黄石市广播电视台中文名称或者英文简称字样。
- 需包含黄石市广播电视台中文名称或者英文简称字样。
- 尽量使用RGB颜色(请注明标准色)。
- 契合与辅助台标标识(LOGO)设计,构成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品牌识别系统,应用于工作名片、信封、信笺、胸牌、宣传册、PPT模板等。
(二)台形象定位语
- 语言简洁,寓意明确,朗朗上口。
- 以不超过10个字为宜。
三、投稿要求
- 应征者须认真填写《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报名表》、《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连同作品一并提交。
- 应征作品制作打印版(或手绘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标识体系打印版(或手绘版)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电子版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线),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 形象宣传语只需填写报名表即可。
- 应征作品须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详述作品构思及寓意。
- 可分别参加标识体系设计或形象定位语创作。
四、投稿方式
1、电子版E-mail方式
请在主题中注明“应征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设计”或“应征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形象定位语创作”字样。应征作品和《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报名表》、《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一起以附件方式发送。E-mail收件地址:104980558@qq.com
2、纸质版信件邮寄方式
请在信封上注明“应征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设计” 或“应征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形象定位语创作”字样。内文请统一使用A4纸,须包括应征作品和《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报名表》、《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广会路10号
黄石市广播电视台编务办
邮政编码:435003
3、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五、评选办法
1、征稿截止后,由黄石市广播电视台邀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严格评审。评选结果在黄石声屏网(http://www.hsgd.net.cn/)以及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其他所属媒体公示,并接受社会投票评议,最终获奖者名单由综合公示评议结果确定。
2、奖项设置:台标标识设计最佳作品奖:1件,奖金5万元——10万元,入围作品奖:4件,奖金各5000元;台形象定位语创作最佳作品奖:1件,奖金1万元,入围作品奖:4件,奖金各1000元。
获奖产生的相关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3、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5月10日。
六、说明
- 来稿一律不退,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 应征者的作品一经黄石市广播电视台采用,即与黄石市广播电视台签署《黄石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 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作品,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所有。
黄石市广播电视台
2015.03.30
附:1、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报名表
2、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
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黄石市广播电视台:
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方案公告》(简称《征集方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本人(或机构)因参加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标识体系\形象定位语征集活动而设计、创作的作品(“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二、除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承诺人同意将其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和改编权等,转让给黄石市广播电视台。
三、承诺人将应征作品的修改权授予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或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指定的第三方。对于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做的修改,承诺人自愿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五、除根据《征集方案》获相关奖励外,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六、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黄石广播电视台有权依法追究承诺人的法律责任,并可向承诺人提出相关损失的索赔。
七、对于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黄石市广播电视台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承诺书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除本承诺书外的其他相关权益,由黄石市广播电视台与承诺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十、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