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理机构,历年相承,名称因时而异。初期,设机务室,辖修配厂、机务队。后改为拖拉机站,1961年易名机务科。农场定型后,改称机务大队。辖运输队、排灌队、变电站。后又复名机务科,撤销排灌队,变电站交县,运输队分出。1973年与基建科合并,称机务基建科,修造厂划出。1978年机务基建科分家,恢复机务科。1984年11月,成立安全监理站,兼管机务工作。1985年恢复机务科,与“安监站”合署办公。1994年1月,机务科归并农业公司。1997年11月,复归机关,与农业办公室合署。2002年8月,农机由经济发展局管理。
三个农业分场设机务队,负责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组织农作物耕种和收获。配支书、队长、技术员、会计、保管等人员。果茶公司设农机管理员1名。机务队拥有各类农机具、车库、油库、修理设备,能解决农机具生产过程中一般性维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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