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财产属国有,1986年后新添机具由分场投入。1998年5月,农机制度改革,国有农机具及设备作价出售给个人,机务工人优先购买。
建场初,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104台。包括拖拉机10台,播种机14台,脱粒机9台,耕地机械12台,收割机4台,其他机械47台。1963年农业机构达208台。
1984年有农业生产、加工、运输等机构1445台,分别比1958年、1963年增长12.85倍和5.95倍。其中农用机械526台,1.38万马力,包括链轨、胶轮拖拉机56台,手扶拖拉机56台,柴油机37台,电动机354台,发电机组5台,家用汽车18辆,耕作设备958台。
1995年全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0台,1835马力,其中链轨车14台,1015马力。拥有大中型农具84台套,包括宰田轮14副、拖车15部、推土机14台,开沟器9台。有电站15座,电工23人,装机容量38台,2609千瓦,变压器25台,3590千伏安。贮油设备有贮油罐8个,贮油船1艘,贮油量105吨。有车库3栋,31间,面积930平方米。
1984年后,农机个体户发展很快,从业120余人。1995年有推土机26台,2365马力,轮式拖拉机7台,180马力;手扶拖拉机12台;农用汽车5台,15吨;机动船84艘,4000吨位(包括河头屋机动捕鱼船)。
2005年,登场拥有各类拖拉机95台,5245马力,各类农业机械和农机具156台套(其中收割机21台、脱粒机11台、农机具119套);从业人员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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